与亚马逊进行反垄断诉讼的美国监管当局提出主张称,亚马逊通过“价格调整算法”获取了超过1万亿韩元的不当利益。如果法院将此认定为违反反垄断法指控的决定性证据,此案的影响预计将相当巨大。
3日(当地时间),《华尔街日报》(WSJ)援引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向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联邦地区法院提交的反垄断诉状报道称了上述内容。FTC将“尼斯项目”作为客观证据,试图证明亚马逊利用其在市场中的垄断性地位,人为操控消费者价格。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FTC在诉状中写道:“由于亚马逊在电子商务市场中掌握的垄断力量,其营造出一种竞争对手不得不提高价格的格局,并借此诱导消费者支付更高价格。”同时指出:“亚马逊的这一策略是通过名为‘尼斯项目’的算法技术得以实现的”,“该算法诱导竞争对手提高价格,并操控消费者的选择,将其引导至特定商品。”
本次诉讼的核心争点在于,已成为电子商务市场中“强中之强”的亚马逊,并未止步于居中撮合的中介角色,而是利用平台垄断力推高竞争对手价格、让消费者支付更高价款等乱象层出不穷。《华尔街日报》报道称,亚马逊在美国电子商务中占有40%的份额,通过这一算法在人为抬高线上市场价格的过程中形成了价格上限,其结果是减少了竞争、创新和消费者选择,损害了消费者和销售商双方的利益。
同时,《华尔街日报》援引消息人士指出,亚马逊利用这一算法截至2019年共获得了逾10亿美元(约1.36万亿韩元)的收益。
外媒关注上述主张将对FTC针对亚马逊的反垄断诉讼产生何种影响。关键在于,法院是否会将这一算法视为证明亚马逊垄断弊端的决定性依据。《华尔街日报》指出:“该算法可能成为亚马逊在电子商务市场对价格决定施加巨大影响力的证据”,并分析称,“这与亚马逊一直以来‘价格由(入驻我们平台的)销售商自行决定’的主张正面冲突”。
对此,亚马逊反驳称,“(相关算法)早在数年前就已废弃”,预计法庭攻防在所难免。亚马逊发言人表示:“FTC的主张严重误解了这一算法的性质”,“该项目的单一目的,是为了防止因价格匹配导致价格被异常压低。”
此前,FTC于上月26日就亚马逊向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联邦地区法院提起反垄断诉讼,由此将自Donald Trump前政府时期开始、持续4年的反垄断斗争正式推向法庭。FTC当时通过新闻稿表示,“为防止对消费者的持续性损害,我们已请求法院审议强制亚马逊出售资产的方案”,并强调其以企业拆分级别的超强制裁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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