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因持凶器向素不相识的初中生挥刀企图杀害的十多岁男性,已于3日被拘捕收监。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法官 Park Min 当天下午2时对A君进行了拘捕前被疑人讯问(逮捕令审查),并签发了拘捕令,称“作为未成年人,存在必须予以拘捕的不得已事由,且有逃跑之虞”。
据首尔瑞草警察署介绍,A君涉嫌于本月1日下午6时10分左右,在首尔瑞草区良才洞一处散步路上,先威胁初中生B某,随后挥舞凶器后逃跑,被控未遂杀人。
B某手指受伤,但生命无碍。
接到受害者报警后出动的警方,在附近游乐场以涉嫌预备杀人将A君抓获。当时他随身携带了据称一周前购买的菜刀等3件凶器及一把铁锤。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A君在案发当天上午从庆尚南道昌原市前往首尔后实施了犯罪。他在警方询问中表示,“打算伤害任何人”。
警方根据这一供述,认定A君具有杀人故意且已付诸实施,在向法院申请拘捕令时,对其适用了未遂杀人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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