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难以断言研究生院已经发生业务妨害”
现职检察官涉嫌论文代写的案件在一审、二审中均被认定有罪,但在大法院被推翻。理由是无法断定论文系代写。
大法院第二小法庭(主审大法官 Lee Dongwon)于28日表示,撤销了以业务妨碍罪起诉的检察官 Jung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的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检察官 Jung被控于2016年12月按照指导教授指示,将研究生代写的论文作为博士学位论文预审用论文提交并进行发表,从而妨碍研究生院审查业务。
一审和二审法院认为,检察官 Jung发表的论文确系由研究生代写,因而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
但大法院的判断不同。大法院认为,无法断定检察官 Jung提交的论文属于代写。合议庭判示称:“关于预审资料系他人代作的事实,尚不足以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程度,即便提交了经指导教授修改、补充后的预审资料,也难以断言因此使研究生院院长等产生误认、错觉或不知情并加以利用,或者产生导致业务妨碍结果的危险。”
检察官 Jung的妹妹、前教授 Jung某也因在2017年至2018年间将研究生等人代写的3篇论文冒充为本人所作刊登在学术期刊上,而一并被起诉。她在一审、二审中同样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大法院认为,对前教授 Jung的下级审判判断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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