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 Makrye 韩亚银行 平昌洞PB中心 GOLD PB部长
自人类诞生以来,人类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创造出有价值的事物,并将其传承给后代,使之不断发展。正因如此,当代人类得以生活在高度发达的文明之中,也因此我们普遍认为,相比祖辈或更近一代的父母那一代,我们这一代生活得更好,并期待我们的后代能够生活得更加优渥。
父母一代通过辛勤劳动积累的财产,一般通过继承或赠与的方式传给子孙。目前我国的遗产税税率最高可达遗产总额的50%,与世界各国相比也属于相对较高的水平。虽然从社会整体来看,遗产税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个人角度出发,如希望尽可能多地向子女传递财富,就有必要及早制定长期规划并做好准备。
第一,宜尽早向配偶和子女进行赠与。向配偶赠与时,每10年可在不产生赠与税的前提下赠与6亿韩元;向成年子女赠与时,每10年可赠与5000万韩元(未成年人为2000万韩元)而无需缴纳赠与税。若在赠与后10年内再次追加赠与,则会与既有赠与额合并计算并适用累进税率,因此尽量以10年为周期进行赠与较为有利。此外,在被继承人死亡前10年以上完成的赠与财产,不再计入遗产总额。
第二,如将具有成长潜力的资产,或暂时价值下跌的资产进行赠与,可以最大化赠与效果。若将预期会升值的股票或不动产提前赠与给子女,则未来的增值部分将归于子女名下,从而产生节税效果。如果持有的基金相较于申购时点出现亏损,可以利用当前较低的基金基准价格进行赠与,一旦未来基金价格回升,子女即可享受相应收益,因此可以考虑将此类基金赠与子女。在购买商业不动产时,如让子女持有部分份额,不仅租金收益可以累积到子女名下,还能一并享受不动产增值以及利用不动产抵押贷款所产生的杠杆效应。
第三,要善用配偶扣除以及遗产税的连带纳税制度。在发生继承时,亡者(被继承人)的全部财产由配偶及子女等继承人承接,并负有缴纳遗产税的义务。但与按受赠人分别缴纳的赠与税不同,遗产税适用的是无论由哪一位继承人缴纳都可以的连带纳税制度。遗产税方面,应优先用足配偶扣除额度(5亿至30亿韩元),并通过由配偶继承的资产来缴纳遗产税,从而使子女一代最终能承接更多净资产。
第四,在继承发生前至少10年内,应当透明地管理财产。继承发生后,在遗产税申报以及其后税务调查阶段,税务机关会对亡者(被继承人)过去10年的金融交易明细及赠与申报记录等进行调查。如果在特定期间内存在用途不明的现金往来,或赠与申报不充分等情况,就有可能被追加征收含加罚税在内的遗产税,因此必须提高警惕。
最后,为预防继承后家人之间的纠纷,并顺利执行亡者的真实意愿,建议善用“遗嘱替代信托”。遗嘱替代信托,是指在生前根据本人意愿预先设计继承方案,在本人发生意外或身故时,由银行负责按照约定执行的一种信托服务。建议在遗产与赠与专业PB中心等专业机构,与专家一起制定个性化的长期遗产赠与规划,并通过运用遗嘱替代信托,实现跨世代的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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