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致肛门手术患者死亡…医生时隔5年罕见被批捕
患十二指肠溃疡出血却被做了肛瘘手术
“因被告过失延误准确诊断而死亡”
5年前,因仁川一所综合医院的误诊导致一名70多岁患者死亡一案中,当时担任主治医生的40多岁外科医生被当庭收监。法律界指出,因医疗事故而对医生作出当庭收监的案例相当罕见。
25日,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4单独审判部法官 Ahn Heegil 以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以不拘押状态被起诉的41岁外科医生A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当庭收监。
此前,A某因被控于2018年6月15日在仁川一所综合医院误诊患者B某的症状,导致其死亡而被起诉。
B某在死亡前4天曾向A某说明自己的症状称:“最近每次排便都会排出黑色血块。”A某用手触摸B某肛门周围后,作出急性肛裂(肛瘘)的诊断,并在4天后实施了肛瘘手术。手术后B某仍持续出血,但A某未进行追加的内窥镜检查。最终,B某于次日因贫血倒下,此后11小时内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尸检结果显示,B某出血的原因并非肛瘘,而是十二指肠溃疡。当时,B某因既往脑梗塞正在服用阿司匹林药物,A某虽知晓该药物可能引发十二指肠出血,却仍作出了肛瘘的误诊。
此后,检方指出,在肛瘘手术前进行的B某血液检查结果中,已经出现疑似出血的情况,但A某既未进行适当检查,也未采取处置措施,遂将其提起公诉。A某在法庭上辩称“不存在业务过失”,并称“即便存在过失,也与B某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但法院在历时逾4年的审理后认定,因A某误诊导致未能给予适当治疗,致使B某死亡。
Ahn法官表示:“对本案进行鉴定的另一名医生提出意见称,如果及时进行内窥镜检查并实施止血,受害人很可能不会死亡”,“被告人完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确认是否存在十二指肠出血。”Ahn法官接着指出:“有必要严肃追究医生怠于履行业务上注意义务的责任”,并以此说明量刑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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