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最新骗保手法、重复骗取理赔频发
迫切需要保险公司间整合信息共享
违规查处后处置信息共享也不足
“有助于防止健康保险等财政资金流失”
随着每年查获的保险诈骗金额不断增加,去年首次突破了1万亿韩元。有舆论指出,有必要在业界层面建立统一的保险诈骗信息综合系统。
24日,保险研究院通过《为有效防止保险诈骗的信息协作方案》报告作出上述表示。根据金融监督院数据,去年查获的保险诈骗金额为1万820亿韩元,同比增加14.7%,历史上首次突破1万亿韩元。被查获人数同一时期也增加5.2%,达到10万2679人。由于保险诈骗往往以同一手法实施多起犯罪,或模仿既有诈骗手法,因此业界认为,保险公司亟须加强数据分析。
基于此,报告认为有必要在保险公司之间开展信息查询。分析指出,民营保险公司可以借此提升查处与防范能力,并通过在类保险、公立保险与民营保险之间共享与保险诈骗相关的信息,防止在国民健康保险、工伤补偿保险、国民年金等领域出现的财政流失。
目前并非完全没有在保险公司之间进行信息查询和分析的系统。韩国信用信息院运营保险信用信息系统(ICIS),金融监督院则运营保险诈骗识别系统(IFAS)。但即便如此,保险诈骗仍在增加。有意见指出,为了提高系统的预测能力,需要通过明确定义聚合统计变量、改善涉入保险诈骗机构的信息管理等方式,提升分析数据质量。
保险研究院研究委员 Byun Hyewon 表示:“各公司向金融监督院报告的保险诈骗定义略有差异,相关信息提供也非常保守。近期相当一部分保险诈骗是与医疗机构、维修企业等相勾结实施的,因此应按每一笔保险金申请案件,准确管理涉嫌诈骗案件中医院住院、门诊日期等相关信息。”
她特别强调,由于保险诈骗经常同时申领公立与民营保险金,或以同一方式实施诈骗,因此有必要在公立保险与民营保险之间开展信息协作与联合分析。实际上,在国民健康保险查获的“事务长医院”保险诈骗案例中,这些医院通过虚假填写病历,违规申领疗养给付,并出具虚假的住院证明,帮助患者从民营保险公司骗取住院费用。在工伤保险方面,也曾出现劳动者并非在作业现场受伤,却一方面向民营保险公司申领意外伤害保险金,另一方面向韩国劳动福利公团重复申请工伤保险金的案例。
报告建议在保险调查协商会之下设立保险诈骗综合信息系统。目前,金融委员会、保健福祉部、警察厅、金融监督院、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韩国劳动福利公团、国民年金公团、生命保险协会、损害保险协会、保险开发院、韩国信用信息院等机构均参与保险调查协商会。报告说明,应在保险调查协商会内设立与保险诈骗相关的综合信息系统,同时研究为各参与机构指定可查询统计项目权限的方案。
报告还强调,通过在保险诈骗综合信息系统中集中管理保险诈骗移送侦查案件的处理结果及相关统计数据,可以促进对保险诈骗的高效惩处和有效防范政策的制定。Byun 研究委员指出:“目前尚不存在可以查询保险诈骗查获后移送侦查案件处理结果,并集中提供刑事审判有罪判决率、追缴金额等相关统计数据的综合体系。若汽车维修业者或医务人员等因保险诈骗被起诉或处罚,检察机关应将相关事实通报主管机关,但目前似乎并没有集中管理相关统计数据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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