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名在女子回家途中对20多岁女性实施无差别暴力殴打的加害者,即所谓“釜山回旋踢”事件的嫌犯,判处有期徒刑20年的重刑已被最终确认。


大法院第一小法庭(审判长 Seo Kyunghwan 大法官)于21日对因涉嫌违反《性暴力处罚法》(强奸等杀人)而被起诉的李某维持原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的判决,予以最终确认。


回旋踢案件被告人李某  图片由联合新闻提供

回旋踢案件被告人李某 图片由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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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表示:“原审在允许变更起诉书的程序等方面,并不存在侵害被告人辩护权的错误”,“不能认为原审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20年的量刑显失公正。”


李某被控于去年5月22日凌晨5时左右,在釜山镇区西面尾随正在回家的被害人,在一处办公公寓公共门厅内对其殴打并企图杀害。最初,李某以杀人未遂罪被起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但检方在二审进行过程中,追加发现案发时从被害人牛仔裤上检出李某的脱氧核糖核酸等证据,遂将起诉内容变更为强奸杀人未遂。二审合议庭认定李某的犯罪事实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并下令对其公开信息10年、限制其在与儿童及青少年相关机构就业10年、佩戴位置追踪装置20年、完成80小时性暴力教育等。本案在舆论场上引发关注后,激起了关于完善公开嫌犯身份制度、赋予被害人上诉权等方面的社会讨论。


另一方面,本案被害人在大法院宣判后立即对采访记者表示:“我认为量刑被大幅减轻了,若说是偏低那是肯定的,绝对不认为被高估了。”她还补充称:“被害者处在无法说出自己不便之处的位置”,“关于初期侦查应对不力、被害人查阅信息程序繁琐等问题,我今后会持续提出质疑。”



对于检方调查结果中提到的“登山道性侵杀人案”嫌疑人 Choi Yoonjong 看到本案报道后策划犯罪一事,她表示:“问题不在于刺激性的报道,而在于宽松的量刑标准”,“我认为,废除这种宽松的量刑标准,或许才是最大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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