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特殊恐吓等罪名

因在药物影响下发生停车纠纷时用凶器威胁对方,驾驶“兰博基尼”的洪某(30岁)已被移送检察机关。

Lamborghini驾驶员Hong某为接受上月13日下午的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审查),正走进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法庭。 [图片来源=联合新闻社提供]

Lamborghini驾驶员Hong某为接受上月13日下午的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审查),正走进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法庭。 [图片来源=联合新闻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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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早上7时56分,在首尔江南警察署前,面对记者“与申某(劳斯莱斯男)是什么关系”“是否承认涉嫌特殊恐吓”等提问,洪某一言不发,直接上了押送车辆。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负责逮捕令的专属法官尹在南部长法官于本月13日对洪某进行了逮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审查)后,以“有逃跑之虞”为由签发了逮捕令。洪某被控于本月11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在首尔江南区论岘洞为兰博基尼车辆寻找车位时,与另一名驾驶员发生口角争执,期间掀起上衣,亮出系在腰间的凶器进行威胁,涉嫌特殊恐吓。



洪某当时驾车离开现场,将车停在狎鸥亭罗德奥街后逃跑。警方通过分析监控录像,在江南区新沙洞一处餐馆前将其紧急逮捕。洪某被捕时处于药物影响之下,身体摇晃,难以站稳。毒品简易试剂检测结果显示,其对冰毒、摇头丸(MDMA)和氯胺酮均呈阳性反应。据悉,洪某在作案前曾前往论岘洞一家皮肤科诊所,就逃跑后又去了新沙洞一所医院,并在医院接受了睡眠麻醉施术。警方还以其无证驾驶为由追加适用了违反道路交通法的嫌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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