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
首尔广津区一栋别墅施工噪音引发不满,一名30多岁男子向该处投掷2块石头,并用钢珠射击80发,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16日,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刑事3单独合议庭法官 Min Seongcheol 于13日以特殊毁坏财物、毁坏财物罪起诉的A某(39岁)案中,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同时下令其接受1年保护观察并履行80小时社会服务。
A某于今年3月8日从自己家中,向约50米外的一栋别墅投掷2块石头,打碎了价值约60万韩元的两扇玻璃窗。同月16日,他又利用弹弓和钢珠打坏了4层窗户1扇、5层窗户2扇;22日打坏4层窗户1扇和5层窗户1扇;25日打坏5层窗户1扇。
同月27日,A某还在广津区一处公园前停放的两辆摩托车上喷洒了鲜奶油。
合议庭表示:“被告系初犯,而且用弹弓发射钢珠的行为是针对正在新建的建筑物实施的,除玻璃窗破损外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等后果”,“摩托车损坏部分则考虑到其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的情形予以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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