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Nampyo市长:“制定正常化方案并应对本案诉讼”

在围绕庆南昌原特别市镇海雄东1地区开发项目的纠纷中,釜山镇海经济自由区厅与昌原市之间的法律争端持续发酵之际,本月13日抗告审合议庭推翻了一审判决,支持了昌原市一方。


14日据昌原市消息,釜山高等法院第一行政部裁定,准许昌原市于7月13日提出的关于雄东1地区开发项目实施者指定取消处分的停止执行申请。


庆南昌原市镇海区雄东1地区开发项目鸟瞰图。昌原特别市政府供图

庆南昌原市镇海区雄东1地区开发项目鸟瞰图。昌原特别市政府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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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告审合议庭表示:“有必要给予昌原市在本案本案诉讼中就项目实施者指定取消处分的违法与否进行争辩的机会”,并称:“可以认为,由于经济自由区厅的该项处分,将会产生以金钱赔偿难以忍受或明显难以忍受的有形、无形损害,这一判断是合理的”,阐明了准许申请的理由。


合议庭接着指出:“除停止本案处分的效力以防止损害外,并无其他适当方法”,并称:“将自针对项目实施者指定取消处分的本案诉讼判决宣告之日起30日届满之日止,停止该处分的效力”,从而撤销了一审法院驳回申请的决定。


市长Hong Nampyo表示:“将积极与相关机构协作,努力制定雄东1地区开发项目正常化方案,同时也将为本案诉讼作好应对准备。”


此前,昌原市以经济自由区厅作出的雄东1地区开发项目实施者指定取消及在竣工验收前对土地等使用许可的取消处分不当为由提起诉讼,但一审法院驳回了昌原市提出的撤销取消处分以及假处分的全部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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