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表明反对引入市内公交准公营制立场
一旦引入预计每年需追加数十亿韩元支持引发“反对”
随着为引入庆南“晋州市市内公交准公营制”而提出的居民发案条例推进,面向普通市民的公听会于本月5日在市厅文化讲座室举行。
此次公听会由晋州市议会主办,今年3月“晋州市市内公交准公营制运营条例案”被晋州市议会受理后,为了对准公营制引入进行多角度审查而安排召开。
当天的公听会上,由推动条例的发案方和晋州市方面各2名发言人以及100余名普通市民出席,在阐明对引入准公营制的赞成与反对意见后,又与晋州市议会城市环境委员会所属的市议员们进行了问答环节,随后结束。
在公听会上,发案方主张,晋州市向市内公交企业提供的财政补助金,如通过按项目结算实现透明管理和监督,可以节省预算,因此应当引入准公营制。相反,晋州市方面则称,引入准公营制反而会引发财政补助金激增及罢工风险,并以最近引入准公营制的昌原市和清州市的实际案例作为依据加以说明。
市方发言人表示:“发案方称,通过准公营制下的分项结算,将结余资金收回即可节省预算,但如果根据行政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协约增加支出,就必须按照结算结果追加支付更多补助金,对此类准公营制的弊端却只字未提。”并称:“最近引入准公营制的昌原市,尽管为减轻财政补助负担制定了多种防范措施,仍未能阻止财政补助金的急剧增加”,对因引入准公营制而导致市民税负增加表示深切忧虑。
发案方发言人则以“工资上涨部分可通过协约进行调整,因此制度改变并不会导致补助金增加”为主旨发表意见,但晋州市方面表示:“一旦引入准公营制,运输企业将会要求将运输成本提高到目前实施准公营制的基层自治团体水平”,并预测在市内公交服务变化不大的情况下,每年将额外需要数十亿韩元的补助金。
此次公听会上讨论的“晋州市市内公交准公营制运营条例案”,预计将在今年10月召开的第251次晋州市议会临时会上进行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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