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购物频道收购总部案遭第二大股东太光实业“反对”
乐天家庭购物收购位于首尔永登浦区양평洞总部大楼及土地的计划,遭到第二大股东太光产业的反对。
太光产业23日通过立场文件表示:“上月举行的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已暴露出明显瑕疵,但在当天的董事会上仍未推翻既有立场,对此深表遗憾。”太光产业包括其关联公司在内,截至去年年底持有乐天家庭购物44.98%的股份,是乐天家庭购物的第二大股东。
乐天家庭购物在7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上决定,以2039亿韩元的价格,从乐天控股株式会社和乐天Wellfood株式会社手中,购入位于首尔永登浦区양평洞5街的租赁办公大楼土地及建筑物。该不动产目前由乐天控股持有64.6%股份、乐天Wellfood持有35.4%股份。
太光产业指出,在乐天家庭购物面临严重经营危机之际,收购总部大楼及土地的行为并不恰当。太光产业方面表示:“乐天家庭购物今年第一季度销售额同比下降16%,营业利润同比下降88%”,“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必要收购目前使用上并无特别不便的办公大楼。”
太光产业接着表示:“此次不动产收购计划,并非源于乐天家庭购物自身的需要,而是看上去由于乐天控股为获取现金,向乐天家庭购物方面提出出售不动产的要求而促成的”,“通过这笔交易,乐天家庭购物将放弃超过2000亿韩元的现金性资产,资金反而被锁定在波动性较大且流动性较低的固定资产上。”
太光产业还表示:“考虑到包括房地产市场动向在内的宏观经济指标所带来的损失风险,以及为防范经营不善而需预留的流动性不足风险等因素,此事本应在保守、严格的基础上进行审慎审查”,“乐天家庭购物方面在本次董事会上提交的资料,仅笼统地基于过于乐观的未来预测数据,提到按经常性利润口径每年可改善17亿韩元左右,却完全没有提及今后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素。”
太光产业强调,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也存在明显问题。太光产业方面表示:“收购价格并未采用国土建设部令《关于鉴定评估的规则》中规定的成本法,而是采用成本法、交易事例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分别按20:40:40权重加权平均的方式,从而使鉴定价格比保守评估方式高出约300亿韩元”,“这有悖于董事会运作必须在获得完整、准确信息基础上作出决策这一根本原则。”
太光产业指出,如若乐天家庭购物经营层强行推进总部大楼及土地收购,可能构成法律上的背信行为。太光产业方面表示:“作为乐天家庭购物的第二大股东,为纠正此事,我们将推进包括相关法律程序在内的多方面举措”,“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立场来看,乐天集团方面率先作出明智而迅速的应对才是最为理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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