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代办公司名下摩托车作案
拍摄原有划痕提交保险公司
49次骗取7200万韩元
在京畿道龙仁市,几名摩托车外卖员凭空捏造并未发生的交通事故,骗取数千万韩元保险金,近日被警方大规模抓获。
17日,京畿龙仁东部警察署表示,已于前一天以违反《保险诈骗防止特别法》嫌疑,将20多岁的男性A某予以拘捕并移送检方,同时以不拘留立案方式,对与A某共谋作案的外卖代送企业骑手等24人立案调查。
据悉,A某等人自去年3月至今年3月一年多时间里,在龙仁市一带相互串通,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不存在的交通事故,共计49次,涉嫌骗取约7200万韩元的保险金。这些人要么是在外卖代送企业担任骑手时认识的同事,要么是当地的前后辈关系。
A某等人利用外卖代送企业所有的摩托车实施犯罪。他们在并未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完全捏造出事故经过向保险公司报案。大多数情况下,由主犯A某物色两名将参与“造事故”的摩托车骑手,向他们下达行动要领后,由其中一人在当天前往医院接受治疗,以此推进诈骗。他们通过这种方式,每报一宗虚假事故即可骗取数十万韩元保险金,然后相互分赃。
他们利用的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无需亲赴现场,而可通过电话受理事故报案这一点。A某等人在接到保险公司要求提供事故佐证照片的请求时,就拍摄此前摩托车上本来就存在的刮痕等提交。警方调查结果显示,外卖员们是在被A某以“能轻松赚钱”“当天只要去一趟医院就行”等话语诱骗之下,参与了犯罪。
警方于今年4月获取相关情报后立案侦查,并于本月初抓获A某。
一名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外卖摩托车通常归外卖代送企业所有,即便发生事故导致保险金上涨,骑手个人并不会直接受损,因此有时会被用于实施保险诈骗。”他还称:“但保险诈骗犯罪会把损失转嫁给众多善良的保险投保人,是一种严重犯罪,我们将全力以赴予以遏制。”
《保险诈骗防止特别法》第8条(保险诈骗罪)规定:通过保险诈骗行为取得保险金,或使第三人取得保险金者,可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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