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因在练歌房售酒而被处以停业处分的经营者以“因新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不服该处分,但在一审中败诉。
据法律界13日消息,首尔行政法院行政第8单独合议庭法官 Lee Kang-eun 近日在A某针对首尔九老区厅长提起的要求撤销停业处分的诉讼中,作出原告败诉判决。
A某于去年3月在其经营的练歌房向顾客出售酒类,被区厅查获。区厅对其作出了停业10日的处分。根据《音乐产业振兴法》,练歌房不得销售或提供酒类。
A某提起行政诉讼,称“因新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才卖酒,今后不会再犯”。
合议庭表示:“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必要对练歌房内未经许可的酒类销售行为进行查处。A某的违法行为不能视为出于轻微疏忽”,“即便考虑到A某的具体情况,也不能认为区厅的处分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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