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被判罚款700万提起上诉遭驳回
法庭:“只要有嘴唇就可实施,与牙齿缺失无关”
一名因拒绝酒精呼气测试而被判处罚金的60多岁男子,以“自己缺牙,无法正确向测试仪吹气”为由提出上诉,但被驳回。
7日,蔚山地方法院刑事上诉部第1-1庭(审判长法官 Sim Hyeonuk)表示,驳回了60多岁男子A某就其违反《道路交通法》(拒绝酒精测试)一案提出的上诉。
A某在一审中,被认定拒绝接受酒精测试的嫌疑成立,被判处罚金700万韩元。但他以上诉称自己并无拒绝测试的意图。
A某辩称,自己“部分牙齿脱落,只是无法充分向测试仪吹入气息”。
但二审合议庭指出,“酒精测试是通过向测试仪吹气的方式进行”,“牙齿是否缺失与向测试仪吹气这一行为并无关联”,从而说明驳回上诉的理由。
合议庭接着表示,“当时警察还告知被告人,可以通过采血来测定酒精浓度,但被告人同样予以拒绝”,“被告人不愿接受酒精测试的意图十分明确”。
此前在2021年6月深夜,A某在庆尚南道梁山市一处道路上驾驶自己的货车行驶后停车,并在车内睡着。
接到涉嫌酒后驾驶的举报后出警的警察,当时看到A某面色泛红,并闻到酒味。
于是警察对A某进行了酒精测试,但A某只是做出向测试仪吹气的样子,并未充分吹入气息。
这一酒精测试共重复进行了7次,但A某始终以类似方式没有充分吹气,导致测试仪上始终无法显示酒精浓度数值。警察遂认定A某拒绝接受酒精测试,对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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