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持有冰毒用于贩卖,2014年被捕,当天执行刑罚
外交部:“多次请求重新考虑并推迟执行死刑”

一名在中国因大宗贩卖毒品被判死刑的韩国籍男性于今日(4日)被执行死刑。这是自2014年以来,时隔9年再次对在中国被判死刑的韩国籍在押人员实际执行死刑。


韩国外交部表示,一名在中国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判死刑的我国公民于今日(4日)被执行死刑。中方已通过外交渠道事先将此事通报韩方。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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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称:“我政府从人道主义立场出发,对我国公民被执行死刑一事深感遗憾”,“自死刑宣判之后,我政府通过多种渠道,多次从人道主义角度请求中方重新考虑或推迟执行死刑。”


这名男子因在中国企图贩卖5公斤冰毒而被判处死刑。根据中国刑法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公斤以上,或者冰毒、海洛因50克以上的,将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5年以上有期徒刑。



截至目前,中国对韩国公民实际执行死刑的案例共有6人。2001年和2004年各1人,2014年有4人,全部因毒品犯罪被执行死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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