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港湾公社(BPA)自本月2日起至9月1日公开招募负责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检查的机构。


安全检查执行机构的资格条件为:须为《设施物安全及维护管理特别法》规定的安全诊断专业机构,在“综合”或“土木”(桥梁、隧道、水利、港湾)领域、“建筑”领域中至少注册一个领域,且其在法人登记簿上的总公司所在地须为釜山市或庆尚南道。


希望参与本次公开招募的机构,可在釜山港湾公社官网的投标信息栏中查看招募公告,并将申请书及所需提交材料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建设计划室。


申请的机构如无不合格事由,将自公告日起1年内被登记并纳入BPA安全检查执行机构名册进行管理。

釜山港湾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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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A今后在需要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检查时,将在已登记的企业中,以有意参与的企业为对象,对其业务执行能力等进行评估,并选定为实际执行机构。


BPA建设本部长 Lee Sangkwon 表示:“为预防釜山港建设现场发生重大灾害和安全事故,希望具备专业性的机构积极参与釜山港湾公社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执行机构的招募。”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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