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国防部是否以“国军战俘的牺牲”为耻
“查明身份并遣返”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责任
军方给战俘划等级……连讣告都要拦?
70年来政府解救为零,该反思未尽的责任
当年以十多岁、二十来岁年纪参加6·25战争的国军战俘,被扣押在朝鲜,数十年间饱受强制劳役之苦。采访一名在2001年七十多岁高龄脱北的幸存者的上月26日,又一名幸存者离世,享年93岁。那是一位被关在不知名的煤矿里,一生被国家遗忘的人,却在生前常说“没能为祖国砌上一块砖,感到抱歉”。
讣告稿件一发出,国防部立刻要求删除其姓名和面容,称是“遗属的意愿”。与此同时,却又向媒体公开了副部长前往灵堂吊唁的照片。配上300多字的长篇图片说明,强调政府已经尽到礼遇。看到这样的国防部,不禁让人怀疑,真的是遗属希望连参战老兵最后的身影都被遮蔽吗?
据称,来自朝鲜的国军战俘家属非常担心,一旦讣告公开,留在北方的家人可能会陷入危险。国防部所谓“出于遗属意愿”要求遮蔽国军战俘信息,大体就是指这一点。然而,一边以关心留在北方家属安危为由遮住讣告,一边又像宣传“礼遇”一样公开灵堂照片的做法,看上去极为自相矛盾。
自停战协定签署以来70年间,国防部未能营救出哪怕一名国军战俘。更有甚者,还对依靠自身力量脱逃归来的国军战俘进行等级划分,在80人中将70人评为最低等级。之所以如此,是依据一种标准:即便是为求生存而提供的最低限度协助,也被解读为“间接敌对行为”。这一尺度完全忽视了他们是拿命去打仗却被俘的事实。一名与记者见面的幸存者表示:“有一天,一名人民军军官说‘停战协定已经签署,想回去的人出来’,结果站起来的人都被机关枪扫射致死。面对我们,你们还能问‘为什么不早点回来’吗?”他愤懑不已。
在谈论礼遇之前,国防部首先负有掌握国军战俘所在与生存状况并将其送回本国的责任。国军战俘送还法第3条将此明文规定为“国家的职责”。然而作为主管部门的国防部,甚至没有设立一支专门负责此事的机构,这恰恰印证了其缺乏关心和意志。国军战俘送还工作目前寄身于以杀伤性武器防扩散等为主要任务的“军备控制与防扩散政策科”之下。
一边阻止讣告,一边又宣传副部长吊唁照片的,正是军备控制部门。连葬礼也不是由国防部直接负责,而是多年间将预算交给特定市民团体代为操办。历经生死逃离朝鲜、回到祖国的幸存者如今仅剩12人。在一切还不算太晚之前,必须先从废除贬低参战老兵牺牲的等级制度、设立专门机构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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