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已故检察官 Kim Hongyeong 加害前部长检察官提起追偿诉讼部分胜诉…“需支付8.5亿韩元”
政府在针对殴打已故检察官金弘荣、致其走上极端道路的前部长龙级检察官Kim Daehyun(55岁,司法研修院第27期)提起的追偿金请求诉讼中,获得部分胜诉。该案系国家要求其支付国家向遗属赔偿的1.3亿余韩元损害赔偿金。
28日据法律界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41庭(审判长法官 Jeong Hoeil)在国家针对前部长龙级检察官Kim Daehyun提起的追偿金请求诉讼中,判决前部长龙级检察官Kim Daehyun向国家支付8.5亿余韩元。
检察官Kim在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刑事部工作期间,于2016年5月留下遗书,倾诉工作压力和职务压迫感,在33岁时选择了极端方式结束生命。
作为金检察官上级的前部长龙级检察官Kim Daehyun,于2016年8月在法务部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上被作出免职处分,之后提起撤销免职诉讼,但在2019年3月被大法院最终驳回,败诉确定。
另一方面,2019年11月,大韩辩护士协会以强迫、暴行及侮辱嫌疑对前部长龙级检察官Kim Daehyun提出控告。检方经检察调查审议委员会程序后,于2020年10月以暴行嫌疑对其不羁押起诉,大法院于今年3月对其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并予以确定。
金检察官的遗属于2019年11月以国家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支付1.3亿余韩元损害赔偿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20庭(审判长法官 Kim Hyeongseok)于2021年6月召开调解期日并作出强制调解决定,遗属也提交了同意书,法院遂作出以调解代替判决的决定。
根据法院决定,国家向遗属支付了1.3亿余韩元后,于2021年10月针对前部长龙级检察官Kim Daehyun提起追偿金请求诉讼。《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2款规定,公务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对他人造成损害而由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承担赔偿责任时,如该公务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可以向其追偿。
在审理中,前部长龙级检察官Kim Daehyun一方主张,“金检察官之所以做出极端选择,是因为过重的工作量,而非辱骂或暴行”,因此认为国家行使追偿权并不适当。
但合议庭认为,“前部长龙级检察官Kim Daehyun的行为与金检察官的死亡之间存在相当因果关系,而且只要前部长龙级检察官Kim Daehyun稍加注意,就完全可以预见到金检察官可能做出极端选择”,据此认定国家行使追偿权正当。
不过,合议庭考虑到2016年公务员养老金公团已向金检察官遗属支付了因公殉职遗属补偿金等因素,在1.3亿余韩元的请求额中,仅认可了8.5亿余韩元。在法院作出决定前,公务员养老金公团已向金检察官的父亲支付了1亿余韩元因公殉职遗属补偿金,而国家在计算损害赔偿金额时并未将该金额予以扣除,且公务员养老金公团正直接针对前部长龙级检察官Kim Daehyun提起追偿请求,法院据此作出了上述判断。
国家和前部长龙级检察官Kim Daehyun双方均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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