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井KPMG为迎接2025年国内上市公司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分阶段强制化,提出了企业应对方案及路线图。
三井KPMG于24日表示,已发布题为《ESG信息披露强制化时代,企业应当做何准备?》的报告。所谓ESG信息披露,是指企业像通过财务报表披露经营活动的财务业绩一样,将企业ESG业绩等非财务信息有效反映在可持续经营报告中,并向资本市场进行披露的概念。企业必须按照全球可持续性披露准则标准化要求,强制披露与可持续性相关的风险与机遇。ESG披露内容将被政府、投资者、客户等各类利益相关方作为主要决策资料加以利用。
报告指出,为了有效应对ESG信息披露中的各种难点,组织、方法论、流程以及信息技术(IT)建设至关重要,尤其需要为披露信息的及时性和ESG数据的准确性配备IT系统。应当实现按照全球ESG披露准则对指标、数据、报告管理及进度率等进行实时管理,并强调必须将海外法人和子公司纳入在内,做到一体化管理。
报告建议,作为ESG信息披露的应对战略,企业应在尽快构建信息披露应对体系的同时,同步推进ESG水平的提升。首先要掌握本公司(包括按监管划分的海外法人及子公司)是否属于披露对象。由于各信息披露准则所要求的信息范围以及使用对象范围不同,需根据适用单一或复数准则的企业类型,构建选择性或全面管理等差异化的披露体系。
三井KPMG还提出了国内企业应对全球ESG信息披露强制化的三阶段路线图。第一阶段,应优先开展对新披露准则的准备度(Readiness)诊断并制定应对战略。在确认本公司、子公司及主要海外法人的适用监管要求后,需按各项监管诊断准备度,并掌握监管分别要求的披露指标之管理及数据持有现状。同时,由于全球ESG披露监管要求按合并口径进行披露,为做好合并披露准备,还需对纳入合并范围企业的ESG信息按照相同标准进行数据汇总与管理。
第二阶段,提出构建用于披露数据管理体系化的IT系统。披露对象企业需建立IT系统,以便高效收集、管理和监控为披露所需的内外部ESG相关数据。但在构建ESG披露系统时,以先界定ESG信息系统的功能需求,再与既有遗留系统(Legacy)及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进行对接的方式推进,更为妥当。
第三阶段,是确立ESG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流程及角色与责任(R&R,Role and Responsibility)分工。以公司内部ESG相关部门、披露实务人员及主管高管为核心,并进一步在首席财务官(CFO)及审计委员会层面上,建立ESG披露治理体系。公司内部审计组织应对ESG数据进行审计并管理“漂绿”(Greenwashing)风险;CFO作为披露最高管理责任人,应对生成的ESG信息的可信度及与财务信息的关联性负责;审计委员会则应作为ESG报告(Reporting)的最终监督机构履行职责。
三井KPMG ESG业务集团负责人、副代表Lee Dongsuk表示:“随着企业面临必须以明确依据为基础、以量化内容可信地进行ESG信息披露的义务,能否具备应对ESG信息披露强制化的能力,将决定企业未来持续成长的时代已经到来。”他还表示:“企业在构建包括业务与流程、人员、系统及数据在内的ESG信息披露治理体系的同时,也应同步思考如何创造ESG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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