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人权委)近日建议,监狱内收容人在用餐或如厕时,如有必要应暂时解除保护装备。


人权委:“囚犯用餐和如厕时应暂时解除保护装备” View original image

人权委于24日表示,已建议A监狱典狱长制定防止类似事件重演的对策,例如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职务教育等,以便在收容人在矫正设施内用餐或如厕时,如有必要暂时解除保护装备,避免侵犯人的尊严。


据人权委介绍,申诉人B某提出申诉称,负责的看守在其佩戴保护装备的状态下让其如厕,从而侵犯了其人格权。监狱方面则答辩称,事发当时因发生集体骚乱,情况十分紧急,且包括B某在内的收容人处于激动状态,因此属不得已而为之。



人权委表示,“洗澡、用餐、如厕、治疗等,都是人类为了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所进行的基本行为”,“在佩戴保护装备的状态下处理排便时,申诉人可能会感到羞耻或受辱,也可能出现弄脏衣物或内衣等问题”。同时补充称,“在未暂时解除申诉人保护装备的情况下让其处理排便,过度限制了从宪法第10条等条款中所导出的作为人的尊严与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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