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裁定认为,警察仅凭陈述、在没有任何物证的情况下,以“已经查看了监控视频”为由说谎追问犯罪嫌疑,这种做法不当。
国民权益委员会(简称“权益委”)24日表示,在调查一起电动滑板车丢失申报案件时,有警察在并未核实监控视频的情况下,却向涉嫌人谎称“好像存在相关监控”,权益委已向警方发出整改建议,要求对该警察采取适当措施。
今年2月,某名警察在接到一起盗窃报案后,谎称自己查看了监控视频,以此追问犯罪嫌疑,引发争议。当时报案人A某发现,疑似自己丢失的电动滑板车正在某二手市场被交易。于是A某询问对方取得电动滑板车的经过等情况,但对方答复含糊不清,A某遂以盗窃等嫌疑向警方举报卖家B某。
B某解释称,自己根本没有去过超市,但该警察仍以“已经从周边监控中确认”为由继续追问。不过,据悉该警察当时并未查看案发现场周边的任何监控视频。
在对周边监控进行调查后,未能确认B某的身影,案件被作出“立案前调查终结”处理。随后,B某于今年4月向权益委警察监察专员办公室提交了投诉。
国民权益委副委员长Kim Taegyu强调:“侦查应当以物证为基础查明实体真相”,“必须杜绝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带着成见,对案件当事人强迫供述或陈述,从而让国民蒙受冤屈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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