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对因卖淫受罚后时隔10余年再次出卖性服务的女性A某求处罚金300万韩元。


首尔北部地方法院

首尔北部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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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曹界22日消息,检方在21日上午于首尔北部地方法院第11刑事部(审判长法官 Ban Jeongmo)审理的A某公判中,求处罚金刑。


A某因在2020年10月末收取15万韩元,并出卖性服务,被以涉嫌违反《有关惩治介绍卖淫等行为的法律》送交审判。


A某的辩护律师当天在承认检方公诉事实的同时表示:“被告人承认犯罪行为并进行反省,目前在化妆品工厂工作。虽在10余年前因同类犯罪受过处罚,但时间已久,再犯可能性较低。本案仅发生过1次卖淫行为,所得收益也极为轻微。”并恳请从轻处理。


A某也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我在反省,会努力不再发生此类事情。”



针对A某的宣判公判将于下月18日上午10时举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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