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起诉涉嫌“抢先交易”的证券公司分析师…不当获利5亿韩元
一名通过在推荐自己已买入股票的“抢先交易”方式中获取约5亿余韩元不当收益的分析师被移送法办。
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金融调查第1部(部长检察官 Chae Heeman)20日表示,因涉嫌违反《资本市场法》《电子金融交易法》《电气通信事业法》等,将证券公司分析师A某(42岁)不予拘留起诉。
据检方介绍,A某自2013年7月至去年4月,利用其职务上接触到的非公开信息,在自己撰写的“买入意见”调查分析报告公开前先行买入作为分析对象的股票,在资料公开后再卖出股票,以这种方式(抢先交易)共获取约5.2亿韩元的不当收益。
检方查明,A某利用“买入意见”调查分析报告公开时分析对象股票股价上涨的情况,在10年间对22只股票实施了抢先交易。
此外,他还被指控为隐匿犯罪收益来源,于去年2月从熟人处借用该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和借记卡,并向配偶及另一名熟人要求提供用于开通以他们名义办理的手机所需的手机卡。
为追缴A某的犯罪所得,检方已申请对约6亿韩元予以追缴保全。检方相关人士表示:“分析师这一职业在业务规定上被要求履行‘信息公开前提供义务’,但抢先交易行为却屡见不鲜”,“今后将对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信任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正应对”。
此前,检方曾向法院申请对A某签发逮捕令,但法院于本月11日以“难以认为存在逃跑及毁灭证据的忧虑”为由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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