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当天预订公州民宿
承诺“天灾退款”却称“无法全额退费”
未设天灾具体标准引发矛盾

有消费者预约了暴雨集中的忠清南道公州市一处民宿,以“天灾”为由要求退款却被拒绝的经历被曝光后,引发争议。


据17日网络社区和联合通讯社等消息,15日预约了公州市某民宿的A某,在看到天气状况不断恶化后,于入住前一天向民宿业主B某提出取消预约并退款的要求,但遭到拒绝。

被洪水淹没的公州市公山城内万河楼。联合通讯社供图

被洪水淹没的公州市公山城内万河楼。联合通讯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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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称,B某在预约时曾承诺“当天如因天灾无法前来会予以退款”,却又改口称“使用前一天不可能全额退款”。


此外,B某还坚持表示,“通往民宿的各个方向道路都可以正常通行,对使用毫无影响”,“总说是天灾,但政府发来的短信只是提醒注意安全的‘安全短信’”,因此维持不予退款的立场。


A某诉称:“我需要移动3个小时才能到公州,从早上开始就收到了10多条告知锦江发布洪水警报、居民疏散、交通管制等内容的灾难短信,如果这都不算天灾,那什么才是天灾?”


15日当天,公州市从上午起玉龙洞、金星洞等多处地区被淹,一名50多岁居民死亡,上百名居民被疏散,紧张局势持续。此后两天内又倾泻了约500毫米的暴雨,在锦江桥发布了洪水警报,多处道路被管制,农田被淹,设施受损。此外,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公州公山城楼阁万鹤楼一度被淹,武宁王陵及王陵园也发生泥沙流失。


根据住宿业消费者纠纷解决标准,如因气候变化及天灾导致消费者无法前往住宿地区,或根本无法使用住宿场所,即便在住宿当日取消预约,也应全额退还订金。所谓气候变化、天灾,仅限于气象厅发布强风、风浪、暴雨、大雪、风暴潮、海啸、台风、火山注意报或警报的情形。


然而,由于尚未制定关于天灾的具体标准,消费者与销售方的立场尖锐对立。发布暴雨特别预报时,住宿消费者认为自己无法冒险出行,理应可以退款,但住宿业者往往要根据道路损毁、机票停飞等是否对前往住宿地造成直接影响来决定是否退款。


此外,相关条款并无法律强制力,导致围绕退款问题,消费者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不断。



公州市相关负责人表示:“15日公州市正处于暴雨警报发布期间,属于可以全额退款的情况。业主明知规定却仍不退款的情况时有发生,我们也会替消费者上门劝说并进行调解。如通过1372消费者咨询中心进行咨询,我们将积极协助开展损失救济。”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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