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山市对地区住房合作社履行情况开展联合检查
市-区-郡联合,对25处组合成员开展防受害检查
蔚山市将联合区、郡政府,对当地居民住宅合作社开展履行情况检查,时间持续至7月底。
本次检查旨在推动关于在与社员签订合同时履行重要事项说明义务等既有制度改善措施的落地,并预防社员受害。
检查对象为正在招募社员,或已取得设立许可、事业计划批准等但尚未完成入住、项目仍在推进中的合作社等,共计25处。检查组由市及区、郡公务员组成2个小组,共11人。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是否遵守社员招募申报及合作社设立许可条件 △住宅合作社业务代办及资金运用是否适当 △是否在合同中明确记载必备事项等。
蔚山市表示,对检查结果中较轻微的问题将现场责令整改;如确认存在合作社运营不合理或不正之风等违法违规事项,将为确保项目透明度和社员权利,采取整改指示、处以罚款及移送检察机关等行政措施。
蔚山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欲加入合作社,务必确认当地居民住宅合作社备置的注意事项,并需留意项目推进周期较长且社员分摊金可能追加的情况。”同时还表示:“也希望既有社员能随时关注合作社事业推进过程,谨防遭受损失。”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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