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中小广播频道使用事业者(PP)等公益目的而获得100亿韩元基金的SK宽带公司,将该资金视为“净资产增加交易”并被税务当局征收数十亿韩元法人税后提起不服诉讼,在一审中胜诉。
17日据法律界消息,首尔行政法院行政5部(审判长 Kim Sunyeol)在SK宽带公司针对东水原税务署署长和首尔地方国税厅厅长提起、规模约25亿韩元的法人税征收处分等取消诉讼一审中,判决支持SK宽带公司。诉讼费用也由税务当局承担。
此前,Tbroad于2017年3月与个人大股东、前太光集团会长 Lee Hojin签署了“为中小PP运营及支援的共同协作谅解备忘录”。Tbroad从前会长处获得100亿韩元基金后,于2017年9月至2019年7月向21家中小PP合计支付38亿3900万韩元。2019年12月,Tbroad与前会长协商解除谅解备忘录,Tbroad将未使用结算款61亿7900万韩元返还给前会长。
然而,在对Tbroad进行税务调查后,当局指出:“捐赠款及其利息收入应视为因增加Tbroad净资产的交易而产生的收益”,“返还款约61亿韩元属于向前会长分配的红利,应作为所得进行处置”。据此,首尔地方国税厅将约61亿韩元通知为被Tbroad吸收合并的SK宽带公司2020年度的归属所得金额。东水原税务署则通知SK宽带公司缴纳2017事业年度法人税25亿5535万余韩元。
SK宽带公司提起了不服诉讼。在审理中主张:“根据谅解备忘录产生的法律关系,属于民法上的委任或信托法上的信托。因此,无法认为转移的100亿韩元在实质上成为Tbroad的资金,因而不属于法人税的征税对象”,“在相反前提下,将返还款视为对前会长的分红而进行所得处置,并据此发出的所得金额变动通知处分同样违法”。
一审认为,“所得金额变动通知和法人税征收处分均属违法”,并作出SK宽带公司胜诉的判决。
合议庭表示:“无法认为这100亿韩元捐赠款属于因增加Tbroad净资产的交易而产生的利益或收入金额”,“Tbroad与前会长之间的交易,是为支持中小PP等特定目的,由委托人向受托人转移信托财产并由受托人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法律关系,即信托或具有类似性质的非典型合同”。
同时指出:“也难以认定这是为隐瞒赠与而在形式上重新构造的交易”,“Tbroad依据谅解备忘录中约定的目的,将基金用于中小PP等,并不存在其用于无关用途的情形,也未将其作为Tbroad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税务当局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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