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山市7月定期财产税较去年减少…征收1536亿韩元
今年对第一代唯一住房放宽公允市价比例
蔚山市今年7月定期征收的财产税为1536亿韩元,比去年减少74亿韩元。
以今年6月1日为基准,对住房及建筑物、船舶、航空器所有人征收的财产税中,中区为189亿韩元,南区517亿韩元,东区161亿韩元,北区261亿韩元,蔚州郡为408亿韩元。
此次征收金额因房地产公告价格下跌等原因,比去年减少约74亿韩元(4.6%)。
根据政府推进房地产价格现实化的方针,公告价格较前一年下跌,其中共同住宅下跌14.27%,单独住宅下跌4.2%,这是主要原因。
此外,《地方税法实施令》修订后,将去年为45%的单套住房所有者公平市价标准比率,调整为公告价格3亿韩元以下适用43%,超过3亿韩元至6亿韩元以下适用44%,超过6亿韩元适用45%,使其降至公告价格大幅上涨之前即2020年及以下水平,这也产生了影响。但根据公告价格涨幅和税负上限等多种因素,个别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财产税是不论持有期限长短,每年以6月1日当前的财产所有者为征收对象的地方税,此次征收的财产税为住房部分财产税的二分之一以及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部分。
今年9月将对剩余的住房部分财产税二分之一和土地部分进行征收。
但对全年财产税额在20万韩元以下的住房,将在今年7月一次性征收全部金额。缴纳期限为今年7月16日至7月31日。
蔚山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超过缴纳期限,将被加征3%的滞纳金,因此务必留意,切勿错过缴纳期限。”并称:“通过下调今年6亿韩元以下单套住房所有者的公平市价标准比率,单套住房持有者的税负将有所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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