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后二审也判处3年徒刑
递过去的果汁里含有唑吡坦

一名在自己任职医院内,给职工服用麻醉性药物后实施强制猥亵,并利用摄像设备进行非法拍摄的医院行政院长,在二审中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6日,大田高等法院清州审判部第1-1刑事部(审判长法官 Shin Jong-o)以强制猥亵致伤及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利用摄像机等进行拍摄)罪名,判处被告A某(49岁)有期徒刑3年。同时,法院还下令其接受80小时性暴力治疗课程,并在5年内限制其到儿童及残障人士相关设施就业。

自己在任职医院内给同事投喂麻醉类药物并实施强制猥亵、还利用摄像设备进行非法拍摄的医院行政院长,在二审中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照片=亚洲经济 提供]

自己在任职医院内给同事投喂麻醉类药物并实施强制猥亵、还利用摄像设备进行非法拍摄的医院行政院长,在二审中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照片=亚洲经济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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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在忠北阴城一所医院担任行政院长,因被控于去年1月以聚餐为名,引诱20多岁的两名护理助理饮用掺有麻醉性药物唑吡坦的果汁后对其进行性骚扰并进行非法拍摄而被起诉。


唑吡坦是一种用于短期治疗失眠的药物,起效快,一般在临睡前给药。由于存在药物依赖性和滥用风险,被指定为向精神性医药品(麻醉类),必须凭医生处方方可使用。


调查结果显示,A某以聚餐为借口将受害者骗至医院贵宾室,让其饮用问题橙汁,致使其失去意识。


A某的上述犯罪行为,是因受害者失联,其男友前来寻找时被当场发现的。受害者因事件带来的巨大冲击辞去工作,目前正在接受精神科治疗。


经查明,A某不仅偷偷拍摄了受害者的身体部位,自2019年以来,他还在医院内先后12次非法拍摄多名女性身体部位。


去年3月,一审法院以“事先准备唑吡坦等,犯罪手段缜密,犯罪情节恶劣”为由,判处A某有期徒刑3年,当庭收监。但曾求刑9年的检方认为量刑偏轻而提起上诉。



对此,二审法院表示:“被告为满足自身性欲而背弃基本伦理,并以职场下属为犯罪对象,犯罪情节恶劣,且给受害者造成严重精神创伤”,同时指出,“原审量刑并未超出自由裁量的合理范围”,维持了一审判决。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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