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四十多岁的车主将车辆在仁川一处商厦地下停车场出入口旁弃置一周,已被移送检察机关。
仁川论岘警察署7日表示,已以一般交通妨害和业务妨害嫌疑,对四十多岁男性A某采取不拘留立案措施并将其移送检方。
A某被指控于上月22日至28日一周时间里,将自己的车辆停放在仁川南洞区论岘洞一处商厦建筑的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据调查,作为该商厦5层承租人的A某,因不满近期建筑管理团额外要求缴纳管理费,并在停车场入口安装道闸收取停车费,遂实施上述行为。
A某主张建筑管理团重复收取管理费,但管理团反驳称已履行合法程序。据悉,目前该建筑管理团与建筑所有人正就管理费问题进行法律纠纷。
A某本月2日在网络社区发布文章称:“(我)已经把几年来数千万韩元的管理费全部缴给了(原有的)商铺业主,但在今年5月左右首次出现的管理团却让我再交一次”,并主张“若不交管理费就不让使用停车场,这是霸道行径”。
他还解释称:“(车辆被弃置的)这一周时间里我并没有失联”,“我在打两份工,一直在兼顾其他工作并待在建筑附近,原本打算把车开走,但看到有记者和油管博主在场,没能鼓起勇气”。
警方和主管区政府表示,由于A某是在并非法定道路的商厦建筑内弃置车辆,因此未对车辆实施强制拖移。
警方在车辆长期弃置后,于上月27日曾为A某申请逮捕令和车辆扣押搜查令,但检方认为难以认定其有不遵守出席通知的忧虑,因而予以驳回。
一名警方相关人士表示:“逮捕令被驳回后,我们对A某进行了不拘留侦查”,“他已对自己的全部嫌疑予以承认”。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