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擅自执行价值约10亿韩元医疗纠纷赔偿金的大韩医师协会互助组合职员,在一审中被判处缓刑。
据法律界5日消息,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12庭(审判长权性洙)于上月22日以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有关法律》的背信罪及伪造私文书等嫌疑,对A某(40岁)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合议庭指出:“其以民怨处理工作负担过重为由,擅自支付超过10亿韩元的金额,甚至伪造、使用审批人的签名,罪责不轻”,但同时说明量刑理由称:“A某正在反省,且无前科记录,似乎并未获取实质性利益。”
A某被指控自2020年4月至去年3月期间,分69次擅自执行医疗纠纷赔偿互助金,给组合造成约10亿5379万韩元的损失;还被控通过扫描最终审批人理事等的签名并粘贴到其他报告上的方式,伪造他人签名。
医协互助组合在发生医疗事故时,通过审查决定损害赔偿金额,并向组合成员或患者支付。负责医疗纠纷赔偿业务的A某,在因案件处理延误引发大量民怨后,被指为先向投诉患者一方汇出赔偿互助金,在审查完成前先行支付。据悉,为了先向投诉患者一方支付赔偿互助金,他还虚假制作申请书,并采用将盖在其他患者申请书上的组合成员印章剪辑、移贴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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