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原特例市于3日表示,伤病津贴第一阶段试点项目的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5年。自去年7月起实施的伤病津贴第一阶段试点项目,原计划只进行到今年6月底,但根据政府方针,项目期限延长至2025年。

庆尚南道昌原特别市厅。 [照片=记者 李世玲 提供]

庆尚南道昌原特别市厅。 [照片=记者 李世玲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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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病津贴是指当劳动者因与工作无关的疾病或受伤而无法从事经济活动时,为其补偿最低限度收入的一项制度。昌原特例市去年被保健福祉部选定为第一阶段试点地区,市内劳动者正从中受益。


项目实施后截至5月31日的11个月间,昌原共受理伤病津贴申请1681件,其中1576件获批发放,总金额为10亿4700万韩元。


伤病津贴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具有大韩民国国籍、居住在昌原市、年龄在满15周岁以上至65周岁未满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或雇佣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自营业者等。上述人员如因非工伤性质的疾病或受伤在医疗机构住院3日以上,并符合给付条件的,最多可在90日内按每日4万6180韩元标准获得补助。


发生疾病或受伤的劳动者,可在出院之日起60日内向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昌原中部分支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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