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院已要求水协中央会在反洗钱(AML)相关领域强化管理和监督。


根据27日金融监督院检查与制裁公示,金监院已建议水协在反洗钱业务的管理监督及内部控制体系等方面进行改进。


据金监院介绍,水协在2019年1月至2022年9月期间,以全部组合为对象开展的检查仅有4次,大部分(145件,占95%)共152件问题事项在没有适当标准的情况下即地处置。对此,金监院建议扩大专业检查,并制定处置标准,以提升反洗钱检查的实效性。


金监院还要求水协中央会补充专门人员,并制定定期检查程序。以去年11月末为基准,仅有1人负责中央会及各组合的反洗钱业务。水协虽对反洗钱业务实施了独立审计,但因审计周期过长且未将审计结果报告给理事会,也受到批评。


此外,在销售共济保险等水协自有金融产品时,虽然与各组合和第三方签订了客户身份识别委托合同,但并未制定相应的反洗钱业务检查程序。对此,金监院要求其通过缩短审计周期、将检查结果报告理事会、开展委托业务检查等措施,强化反洗钱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


金监院还要求水协改进客户身份识别业务的运行体系,以及可疑交易和大额现金交易报告业务。除此之外,金监院指出,水协在向金融情报分析院报告可疑交易筛查案件时,仅形式上填写不予报告的理由,对可疑交易筛查标准的管理也不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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