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革新委员会将要求民主党国会议员放弃不逮捕特权,作为革新的第一项宣言。围绕国会议员滥用不逮捕特权的批评舆论一直存在,但最近这种批评主要指向民主党。因为李在明代表一直处在争议的中心,而且进入第21届国会后,只有民主党议员享受了这一特权。不久前,李在明代表本人表示将放弃不逮捕特权。在全党层面仍争论不休之际,革新委抛出将放弃特权誓约上升为党论的主张。
众所周知,国会议员的不逮捕特权与言论免责特权一道,被规定在我国宪法中。这一特权是在代议制民主发展过程中,为了从王权或独裁权力之下确保议会政治的独立性而引入的条件。然而,随着法治主义和民主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巩固,作为保护议会政治的装置,这种特权的必要性已经减弱。相反,围绕特权滥用的批评与忧虑日益加重。也有像荷兰、挪威这样根本不存在不逮捕特权的国家。即便保留特权,也有仅在不至于妨碍正常议会政治的范围内加以限定适用的情况。自制宪宪法起赋予不逮捕特权以宪法上的权利以来,尽管引入了逮捕令实质审查制度等,拘捕羁押环境发生了变化,但国会对逮捕的同意要件和程序几乎没有改变。
与普通国民不同,是否必须向国会议员赋予额外特权,多数意见持怀疑态度。随着时代变化,许多政治人物或政党都曾将废除不逮捕特权作为竞选承诺。然而,尹锡悦政府上台后,民主党方面以政治镇压、检察独裁等为由,称这是不得不运用特权的时代。曾表示不需要不逮捕特权的李在明代表,其实从候选人时期起就说过这一特权是必要的。他表示,如果在总统选举候选人或国会议员补选候选人时落选,就会被扣上罪名。无论是作为对“检察独裁”的防御,还是利用特权进行“防弹”,都是在极力强调不逮捕特权的必要性。随后,李代表最近又宣布要放弃这一特权。
如果通过修改国会法,具体制定防止特权滥用的对策,将有助于提升对议会政治的信任。事实上,在围绕利用特权“防弹”的争议之前,国会议员自身的违法腐败才是不信任的根本原因。在这一点上,政党革新的重点应当放在提高由政党推出的这些“善良之辈”的道德水准和能力上。近期政党政治生态中,对党内实权人物忠诚的派系或“红卫兵”式人士大行其道,致使议员的道德性与素质被抛在一边,这一点不应被忽视。当然,民主党革新委是基于这样一种应然的动机而起步的,即必须革新李在明代表体制尚未解决的民主党问题。这不是取代领导层的非常对策委员会,而是在现有领导体制之下运作的革新委员会。能否期待其实现超越自相矛盾局面的革新,尚属未知。
政党本身并非价值或目的,而是实现良好政治的工具。然而,最近作为国民政治工具的政党反而将国民当作人质。即便是“劣质品”,反正两大政党你来我往、共生共存的寡头垄断体制本身,就是应当被革新的对象。必须让良好政党得以成长、劣质政党被淘汰的政党体制中的竞争性民主得以运转。只有这样,政党内部健康的民主才能复苏。
Kim Manheum 汉城大学特聘教授、前国会立法调查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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