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撞死乱穿马路八旬老人…获宣告缓刑
罚金500万韩元宣告缓期执行
“被告过失不大且已与遗属和解”
一名三十多岁的孕妇驾驶员因未能及时发现正在乱穿马路的八旬老人并驾车将其撞死,被判处罚金刑但宣告缓期执行。
据联合通讯社24日报道,当天清州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Jo Suyeon 部长法官表示,对因涉嫌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别法》(致死)而被不羁押起诉的A某(32岁),作出罚金500万韩元的宣告缓期执行判决。
A某于去年9月21日下午4时40分左右,在忠北清州市上党区一处三岔路口驾驶自己的轿车左转时,撞上了一名推着助行器乱穿马路的八旬女性。受害人被立即送往医院,但两天后死亡。据悉,A某在侦查机关供述称“未能及时发现受害人”。
Jo 部长法官就量刑理由解释称:“综合考虑到当时以低速左转的A某,其过失看上去并不大于受害人;其已与遗属达成和解,遗属不愿追究刑事责任;以及A某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作为孕妇还要抚养两个年幼子女等因素。”
宣告缓期执行是指对轻微犯罪在一定期间内暂缓宣告刑罚的制度,如能在该期间内平安度过,即可免于宣告刑罚。因此,A某暂时无需缴纳罚金,自宣告缓期执行之日起经过2年后,将视为没有作出有罪判决的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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