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审判部推动改善监管 允许将蓄水设施建成“专用停车楼” 国土部提出建议

为了解除可在面积约为汝矣岛约5倍(总计1439万8708平方米)的滞洪设施上兴建专用停车楼的限制,相关规制将被放宽。


21日,国务总理室下属规制审判部建议国土交通部,改善制度,使得设置在河川低洼地带的滞洪设施上可以建设“专用停车楼”。


滞洪设施是为收集并临时储存雨水后再排放入河流,以防止市中心被淹的设施,主要位于河堤内侧的低洼地带。不过,迄今为止为维持防灾功能,一直对在其上建设专用停车楼进行限制。


但随着停车难日益加剧,要求通过利用滞洪设施建设多层结构停车楼、并据此改善规制的呼声不断。当前全国共有685处滞洪设施。利用滞洪设施建设建筑物的方案,在日本等发达国家也被积极采用。


汝矣岛5倍面积滞洪设施,可建停车楼 View original image

规制审判部在维持滞洪设施防灾功能的前提下,向国土交通部建议允许建设专用停车楼。


具体而言,规制审判部建议改善相关制度,使得可以在滞洪设施上建设专用停车楼,以缓解长期存在的停车难问题。


同时,还要求进行制度完善,以便地方自治团体在维持和改善滞洪设施防灾功能的同时,能够系统制定应对集中强降雨的安全保障对策。


此外,为了维持滞洪设施的防灾功能,还建议在建筑物建设前后都能保持不少于原有的滞洪容量,并在综合考虑灾害发生可能性的基础上,充分设置防灾设施。



国土交通部计划接受规制审判部的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国务调整室今后将对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和支援。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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