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B金融发布《检查住房传贳制度结构性风险与政策建议》报告
在近期全租诈骗问题上升为社会问题之际,有观点提出,在计算总债务本息偿还比率(DSR)时应将全租资金贷款纳入其中,并应对买卖价与全租价比重较高的住房限制全租贷款。还有意见指出,为了提高交易稳定性,有必要扩大“企业型租赁业务”。
KB金融控股公司经营研究所18日通过《全租制度结构性风险检视与政策建议》报告表示:“虽然政府层面正在制定防止全租诈骗和支援受害者的对策,但有必要把握结构性问题并提出根本性的改进方案,为构建稳定的租赁制度作出努力。”
报告称,全租制度虽然发挥了利用私人金融进行购房的手段作用,但也存在一种“结构性问题”,即在住房景气繁荣期的投资行为,在住房景气低迷时会扩散为承租人全租保证金无法返还及损失。尤其是最近在全租价格暴涨、零自有资金“差价投资”大幅增加的情况下,买卖价格和全租价格同时急跌,“全租风险”进一步扩大。
报告主张,为防止因全租资金贷款导致的流动性增加扭曲房价,应将全租资金贷款纳入DSR,并对买卖价与全租价比重在70%以上的住房限制全租资金贷款。
不过,报告建议,仅在房东为返还全租保证金而申请贷款的情况下,暂时将住房抵押贷款监管上限(对多套房持有者,在调控地区允许贷款价值比LTV 30%,在非调控地区允许LTV 60%)放宽至LTV 70%,特别是当申请贷款金额在1.5亿韩元以下时,应排除适用DSR,以此积极支持承租人稳定退租。
报告认为,在房价大幅下跌时,由金融机构等购买住房并作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的“企业型租赁业务”的扩大,也将大大有助于实现住房市场软着陆和提升房地产租赁市场交易稳定性。此外,还需要建立由企业型中介平台直接进行租赁住房居间与管理、在发生瑕疵时能够承担全租保证金保全和解除合同责任的机制,并建议尽快引入多套房持有者强制登记为租赁业者等制度。
从长期看,报告建议有必要强制房东加入全租保证保险。除此之外,还建议将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东相关信息的核实以及对买卖价与全租价比重的说明义务化,同时将承租人入住申报的效力自申报当日开始生效,并通过改善入住申报系统,使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可以查询确定日期信息。
KB经营研究所博士Kang Minseok表示:“我国独特的全租租赁形态迄今为止在帮助无房工薪阶层实现购房梦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住房阶梯’作用,但近期因过度差价投资引发全租诈骗、‘空壳全租’等问题,制度性补强已迫在眉睫。”他还表示:“短期内应强化对全租诈骗受害者的支援,长期则需积极思考为解决全租市场根本问题而进行的系统性改进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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