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同居女友3个月大女儿致死 20多岁男子被判10年监禁
一名20多岁的男子因虐待并致死同居女友3个月大的孩子被起诉,获判有期徒刑10年。
16日,大邱地方法院刑事第11庭(审判长 Lee Jonggil)以虐待儿童致死罪判处被告A某(20岁)有期徒刑10年,并下令在10年内限制其从事与儿童相关机构的工作等。
A某被指控今年1月在大邱北区一处单间公寓内,对同居女友3个月大的女儿头部施加冲击等方式实施虐待,致其死亡。
当时B某女童出现眼神涣散等异常症状,但据称A某未采取任何紧急救助措施。B某女童于同月因脑硬膜下出血死亡。
合议庭表示:“虽然看上去A某一开始并无杀人意图,但其虐待年幼婴儿并导致死亡,罪责重大,且未得到受害儿童母亲的原谅,综合上述情节决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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