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福祉部16日组建协商机制并召开会议,着手建立针对急诊患者“收治困难”告知的管理体系。


急诊室资料图片。[照片=亚洲经济数据库供图]

急诊室资料图片。[照片=亚洲经济数据库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协商机制由保健福祉部、消防厅、地方自治团体以及中央急救医疗中心、地区急救医疗支援中心、大韩急诊医学会、大韩医师协会、大韩医院协会等急救医疗专家和医疗界代表、患者团体及法律专家等参与组成。


此前,《关于急救医疗的法律》已完成修订,规定急救医疗机构在没有正当事由的情况下不得拒绝或回避提供急救医疗服务。为制定“收治困难”告知标准及程序,政府于去年组建并运行协商机制,拟定了施行细则修正案,并于今年1月进行了立法预告。


但围绕修正案的分歧不断被提出,近期又发生了因所谓“急诊室来回转送”而导致的死亡事件,社会上要求明确规定急救医疗机构“收治困难”告知标准的呼声日益高涨。保健福祉部表示:“为就施行细则修正案进行更为细致的讨论,并在制定‘收治困难’告知管理标准方面进一步吸纳一线意见,我们决定重新运行协商机制。”


保健福祉部计划以当天会议为起点,通过定期讨论,就施行细则修正案达成共识,并制定“收治困难”告知管理标准指引,将该指引下发给地方自治团体,推动其建立符合各地区特点的“收治困难”告知管理体系。



保健福祉部公共保健政策官Park Hyang表示:“为了迅速转运和诊治急诊患者,有必要系统性地完善急诊患者转运、收治程序以及‘收治困难’告知标准”,并称“将通过协商机制的运行,制定相关规定,使急诊患者收治能力的确认程序能够在一线得到系统落实”。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