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老年优待对象却大量使用?
为防地铁逃票引入新措施
首尔部分地区先试点后推广预计扩大
为制止有人为免费乘坐地铁而借用或捡来的交通卡使用,将引入语音提示播报系统。
13日,首尔交通公社表示,将自本月起在地铁站检票口试点推出语音提示服务,当刷老年优惠卡时,将播报“老年朋友,祝您健康”等提示语。
首尔交通公社设想,通过语音播报,不仅持卡人本人,周围市民也能轻易判断是否为老年优惠对象,从而有助于防止不正当乘车。此次试点线路为钟路、江南、新道林、光化门等上下车人数较多的10个车站。
该项目是在4月首尔市议会临时会议都市交通室业务报告上,由国民力量党议员 Lee Byeongyun(东大门1选区)提出的。根据该议员介绍,从2020年至今年4月,共发生17万3295件地铁不正当乘车行为。其中,将优惠卡借给熟人等方式造成的优惠卡不当使用有12万0444件,占整体的69.5%。
首尔市和首尔交通公社将从本月15日起,对使用最为广泛的三种优惠卡——首尔·京畿地区老年人交通卡、老年优惠一次性交通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者老年优惠卡——在今后3个月内试点播报语音提示。
市政府和交通公社方面计划,先实施3个月,再综合评估削减不正当乘车的效果、市民反响以及投诉发生频度,决定是否在今年内扩大实施范围。Lee议员表示:“希望合法使用交通卡的市民也能因此感到愉快,同时也有助于改善首尔交通公社因不正当乘车导致的赤字运营状况。”
为省下1.35万韩元却被罚100万韩元的逃票案例
一旦被查出不正当乘车,乘客需支付不正当乘车区段的一次性车票票价,并按该票价30倍缴纳附加金。由于一次性交通卡的基本票价为1350韩元,附加金至少为4万1850韩元。如不缴纳附加运费,可能会被移送刑事起诉。
事实上,2018年曾有一名50多岁男子,使用老年优惠交通卡每月10次免费乘坐地铁,被诉至法院后被判处罚金100万韩元。
根据刑法第348条规定,如不支付对价而利用自动售货机、公用电话等收费自动设备获取利益,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当时法院解释称:“地铁老年优惠交通卡必须年满65周岁方可使用。未达到该年龄的人使用老年优惠卡乘坐地铁,就应当视为对作为收费自动设备的自动检票闸机进行不正当使用。”
该男子对当时的判决不服,认为法律规定模糊,甚至提出宪法诉愿,但宪法法院于2021年在关于刑法第348条之二‘便利设施不正当利用’条款的合宪性审查案中,以全体裁判官一致意见作出合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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