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尚北道荣州市通过运营“全租诈骗受害咨询窗口”,着手保护全租诈骗受害家庭。


荣州市于13日表示,随着《全租诈骗受害者支援及居住稳定特别法》(以下简称“全租诈骗特别法”)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自本月5日起已在荣州市厅设立并运营“全租受害咨询窗口”。

设在荣州市厅的“全租诈骗受害者咨询窗口”。

设在荣州市厅的“全租诈骗受害者咨询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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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国范围内因全租诈骗等全租合同导致的受害案例急剧增加,荣州市内多户住宅等也发生全租诈骗事件,持续发生受害情况的可能性令人担忧。


为此,随着地方自治团体积极发挥作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荣州市开设了全租受害专门窗口,向市民介绍已成为社会问题的全租诈骗的预防措施以及各类支援制度。


咨询窗口暂时设在市厅建筑科建筑行政组,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支援对象为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的承租人:已完成住房交付和居民登记(迁入申报)并取得确定日期;租赁保证金在3亿韩元以下(可在2亿韩元范围内上调);存在多名承租人无法获得租赁保证金返还债权清偿的受害已发生或预计将发生的情形;有相当理由怀疑出租人有不履行返还承租保证金债务的故意等。与无合法权限的出租人签订合同、信托诈骗、租赁保证金在5亿韩元以上的情形,可作为例外予以支援。


符合支援对象条件的全租诈骗受害承租人,可备齐相关材料申请被认定为全租诈骗受害者等。


申请受害者支援的承租人,经管辖市、道调查以及全租诈骗受害支援委员会的审议和表决后,可在60日内获得是否属于全租诈骗受害者的认定结果。但如为补充资料等审议所需,可将审议期限延长15日。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在30日内提出异议申请,并在20日内收到复审结果。


一旦被认定为全租诈骗受害者,可获得强制执行及拍卖程序支援、既有全租贷款未偿还金额的分期偿还及信用信息登记延期、最长10年无息的全租贷款优先受偿金额、购房及全租资金贷款支援和置换贷款、紧急福利支援(以4口之家为基准生活费162万韩元)等多种支援。


此外,在全租诈骗特别法之外,既有的住房城市保证公社(HUG)全租受害支援中心所推进的、根据全租受害确认提供的紧急居住支援、金融支援、免费法律咨询、心理支援等,也可通过咨询窗口获得相关指引。


除此之外,荣州市还表示,将通过荣州通讯、社交媒体等积极宣传全租诈骗预防和受害支援制度,尽最大努力做好受害者支援和事前预防工作。


市建筑科科长Ha Cheonsu表示:“通过在特别法施行后对全租诈骗受害者支援制度等进行详细说明,将努力缓解市民居住不安,确保各项受害支援措施顺利落实。”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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