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7日表示,针对所谓“釜山回旋踢”案件目前被关押在釜山看守所的加害人,将强化特别管理,并将采取强有力措施,防止报复犯罪等二次伤害的发生。
法务部当日称:“针对关押在釜山看守所的‘釜山回旋踢’案件被告人,大邱地方矫正厅特别司法警察队正在就其出狱后报复受害者的言论等相关报道内容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将依据《刑罚执行及收容人处遇相关法律》等相关规定,严肃采取纪律处分及移交刑事犯罪侦查等措施。”
法务部还表示:“该被告人已被指定为需在狱警参与下会见他人、并需接受书信审查的对象,正处于特别管理之中”,“一旦判决确定,将把其押送至远离受害者居住地的其他矫正设施。”
随后补充称:“法务部将尽最大努力,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和必要的制度完善,防止犯罪加害人实施报复犯罪等二次伤害。”
该加害人因去年5月22日凌晨5时许在釜山镇区尾随正在回家的A某十余分钟后,在公寓式办公楼共用门厅内殴打并企图将其杀害而被起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目前正在进行二审。
在上月31日的二审结案公判中,检方对该加害人求处有期徒刑35年,并请求追加佩戴位置追踪装置和20年保护观察命令。
此前,检方根据对受害人牛仔裤的鉴定结果和最高检察厅回复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复检结果,进一步查明,被告人以实施性暴力为目的,猛击受害人后脑致其昏迷后,将其拖至闭路电视(CCTV)盲区并脱去其衣物等事实,遂申请变更起诉书,将一审中适用的杀人未遂罪名变更为预备性公诉事实,将强奸杀人未遂罪名作为主要公诉事实,并获法院准许。
另一方面,受害人A某近日做客CBS广播电台节目时表示,加害人在看守所内公开向同室在押人员提及报复,并背诵自己的个人信息,她对此深感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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