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林业厅通过放宽监管,推动扩大山地利用。在严格保护应当“完全守护”的区域前提下,在可利用范围内降低监管门槛,以在森林保护与利用之间保持平衡,这被定位为本次放宽监管的最终目标。


位于京畿道骊州市的造景树栽培现场全景。韩国山林厅提供

位于京畿道骊州市的造景树栽培现场全景。韩国山林厅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韩国林业厅表示,已修改《山地管理法》施行令,并于7日起实施。


本次施行令修订的核心,是为工业界和林业从业者在山地内进行矿产开采、林产品生产、景观树培育等活动时,扩大可利用的山地面积。


此前,掘进开采(在掘进隧道的同时采掘矿物)只能在取得山地临时使用许可后,最多利用不足2万平方米的山地。


但随着施行令的修订,今后最多可利用10万平方米的山地。韩国林业厅预计,这将有助于提高矿产开采的经济性和安全性。


此外,就采石场而言,原先只要将既有许可面积的10%以上变更指定,就必须强制接受采石经济性评估。这一规定被放宽为今后仅在变更面积达到21%以上时,才需接受评估。


通过施行令修订,对山地林业经营活动的支持也将大幅加强。


首先,通过山地临时使用进行景观树培育的面积上限,将从原先不足2万平方米扩大到不足5万平方米。


同时,新增允许登记为“以林业用地为对象的农业经营体”的林业从业者,可将其山地用于林产品生产等山地转用,以此激活林业经营。另一方面,因山地转用等需缴纳的替代森林资源造成费,其允许分期缴纳的起点金额,也从5亿韩元以上下调为1亿韩元以上。韩国林业厅表示,这使得山地监管得以更加合理地运行。



林业厅厅长 Nam Seonghyeon 表示:“应当保护的山地将保持完整状态予以保护,对于因环境变化等原因而变得不合理的山地监管,将积极予以改善,以确保山地的保护与利用能够保持均衡。”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