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残障儿童专门托儿所虐待事件,将严肃处理
运营、资格停业各6个月行政处分决定通知
庆尚南道晋州市2日表示,已于5月31日依据《婴幼儿保育法》对发生儿童虐待的该幼儿园及其园长、保育教师分别作出停业6个月、资格中止6个月的行政处分决定,并予以通知。
考虑到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幼儿园停业期限为今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然而,幼儿园于5月31日突然通知家长停止送园。当日,该幼儿园通过一份致歉声明表示:“一想到受害儿童及家长们可能感受到的失望、被背叛的心情和伤痛,即便道歉千百次也不够”,“对于在教师管理、监督方面的疏忽,我们感到无比的责任。”
随后,当天下午1时,幼儿园向有关部门报告除园长外,包括保育教师、炊事员、司机在内的11名全体教职员工被免职,并通知家长自次日6月1日起停止送园。
鉴于幼儿园突然通知停园,晋州市通过电话与家长逐一联系,告知可立即使用的其他幼儿园及课后支持服务。同时,向该幼儿园发出公文,要求其在6月1日前制定并报送在园幼儿安置方案及保育教职员工招聘计划。
市政府于6月1日上午前往幼儿园,拟就当前情况听取幼儿园方面的立场并商讨今后计划,但幼儿园处于关闭状态,园长也无法取得联系。
目前,该幼儿园在园幼儿19人中,全日班7人已转入辖区内残障儿童幼儿园或由家庭照护;课后班儿童12人则使用学校课后班教室,或被引导前往课后支持服务中心使用相关服务。
另一方面,晋州市计划尽早平息有关幼儿全部分流安置的混乱局面,并将依据《婴幼儿保育法》对该幼儿园运营法人实施严厉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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