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理解报道而提供的核磁共振成像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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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与脑出血、脑梗塞等脑疾病无关的单纯头痛、眩晕症状所进行的磁共振成像(MRI)检查,将被排除在健康保险给付对象之外。保健福祉部30日表示,在第9次健康保险政策审议委员会(建政审)会议上,讨论并敲定了这一“为实现MRI适正诊疗而制定的给付标准及审查改善方案”。


这是今年2月发布的“提高健康保险可持续性方案”的后续措施。自2018年10月起,健康保险适用范围扩大至脑及脑血管MRI检查后,部分医疗机构甚至对单纯头痛、眩晕症状也申报健康保险给付,因此外界一直指出有必要进行改善。对此,保健福祉部通过有专业医学学会参与的“给付标准改善协商体”,制定了以医学必要性为依据的MRI检查给付标准改善方案。


根据改善方案,脑、脑血管及头颈部MRI检查的健康保险给付适用标准将更加明确。以往在脑MRI给付申报明细中只要填写“丛集性头痛综合征”,就可以获批给付,但今后要获得给付认可,必须符合“具有特征性的神经学异常症状”。对于高龄、高血压、吸烟等因素导致的头痛、眩晕,则将被排除在给付对象之外。


此外,头痛、眩晕相关的复合拍摄给付保障范围,将从最多3个部位拍摄缩减为2个部位拍摄。这是依据临床指南中对头痛、眩晕建议控制在2个部位拍摄以内而作出的调整。但若因“雷击样头痛”等担忧存在重度脑疾病风险,从医学角度判断确有必要进行3个部位拍摄的情况,则将作为例外予以允许。


对不适当检查频发的医疗机构,也将强化审查。一名保健福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给付申报数据分析为基础,筛选出可疑医疗机构,进行重点审查”。



已向建政审报告的MRI给付标准改善方案,将在行政预告、修改疗养给付适用标准告示及经过一定的宽限期后,于下半年实施。保健福祉部表示,此次修改给付标准,“是出于仅在怀疑存在脑疾病等确属必要的情况下,才对MRI检查提供给付保障的目的而实施的”。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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