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将市价约22亿韩元的毒品偷运入境并进行流通的一伙人,被适用犯罪团体组织罪。


仁川警察厅缉毒犯罪搜查科10日表示,因涉嫌违反《麻醉类管理相关法律》,已逮捕总头目A某(29岁)、B某(26岁)等12名毒品走私负责人,并以不拘留形式立案C某(27岁)等销售人员及购买者共64人。


警方对其中包括A某和B某在内的6名团伙成员,另外适用了《刑法》上的犯罪团体组织罪。


A某等人涉嫌自去年6月至12月间共7次,从越南经仁川国际机场走私摇头丸和冰毒等市价约22亿韩元的毒品,之后向首尔等首都圈地区供应和流通。


调查显示,作为街坊前后辈关系的总头目A某和B某,在其下设有运输、招募、管理等角色,事实上组建并运作了一个犯罪集团。


尤其是他们为便于隐藏大量毒品,有针对性地物色体格高大的男性作为运输人员,并为掌握组织成员的性格等情况,亲自进行面试,表现出相当缜密的手法。


此外,为防止组织成员脱离,他们还会与其一同注射毒品,或者借给对方巨额资金,在对方无力偿还时,让其参与犯罪以抵消债务。


据查,A某等人从通过Facebook结识的越南当地毒贩处购入毒品后,一部分以批发形式转给首尔和京畿等首都圈的销售人员,另一部分则利用Telegram和虚拟资产,以所谓“抛货”手法进行销售。


警方接连抓获A某团伙成员,查获市价约8.33亿韩元的各类毒品,以及比特币和现金共9500万韩元。


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正在持续对呈点状组织结构的国内销售负责人流通网络,以及毒品购买者和施用者展开调查”,“今后对于有组织的毒品走私入境犯罪,将积极适用犯罪团体组织罪予以惩处”。



仁川警察厅 图片由联合新闻提供

仁川警察厅 图片由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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