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对消费者价格的传导影响降至最低
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9日批准了各权利人团体包含“线上音乐服务版权费共生共赢协议案”的《音乐作品使用费征收规定》修订案。这是为应对谷歌强制应用内支付所引发的手续费上涨而采取的措施。为减轻消费者负担,文化体育观光部与音乐领域权利人团体、线上音乐服务经营者等共同努力,将支付手续费上涨向消费者价格转嫁的影响降到最低。
核心在于音乐权利人和经营者之间的负担分配。以串流为基准,在线上音乐服务中,版权费占总销售额的65%,包含支付手续费在内的经营者份额为35%。支付手续费上调后,经营者的份额会相应减少。如果经营者为维持收益而提高服务价格,负担就会完全转嫁给消费者。
根据本次协议,权利人不再领取因服务价格上涨本可额外获得的版权费。经营者也将承受比以往减少的收益。消费者价格中只反映部分增加的支付手续费。
文化体育观光部版权局局长 Lim Seonghwan 表示:“在十次会议过程中,线上音乐服务经营者已经在有限范围内上调了消费者价格,部分企业在协议案实施进入可视化阶段后又下调了价格。”他接着补充说:“修订规定将从明年5月销售分起,限期实施2年”,“计划在今年年底重新启动讨论,以应对支付手续费上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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