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因长期虐待4岁孩子、致其住院治疗而在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的二十多岁亲生父亲,在二审中获减刑至有期徒刑3年。

▶3月14日 [瑞草洞法说]“长期虐待4岁儿童”之父“必须由我来养”一文中有其请求从轻处罚的报道,可供参考。


“4岁幼儿长期虐待案”20多岁父亲称“要由我来养”……二审减刑 View original image

据法律界6日消息,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7庭(审判长 Lee Gyuhong、Lee Jiyoung、Kim Seulgi)在金某涉嫌对儿童实施虐待致重伤及惯常虐待儿童等罪名的上诉案中,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一并下达参加儿童虐待治疗项目及限制从事儿童相关机构工作的命令。


法院综合考虑到,孩子在医院接受正常治疗后已恢复健康,年轻的金某在抚养方面疑似欠缺经验等情形。还考虑到金某对自身罪行深刻反省,且其亲属表示将共同支持孩子得到正确的抚养与供养。


此前,金某被指控在去年于首尔江东区住处抚养4岁孩子期间,对其实施惯常虐待等行为。调查结果显示,金某与妻子因育儿方式存在分歧而产生矛盾,又迟迟找不到工作,遂将怒气发泄到孩子身上。


他以“吃饭太慢”为由,强迫孩子趴在地上伸直双臂罚站,或用玩具殴打孩子。又以“声音太大可能会被举报虐待”为由,将孩子带进房间体罚,还给孩子戴上帽子遮掩伤痕。


孩子出现睡梦中说胡话、肾脏功能异常等症状,健康状况恶化。妻子欲将已陷入昏迷的孩子送往医院时,金某因担心被举报虐待儿童而加以阻拦。他在网上搜索“虐待儿童犯罪处罚”等信息,一再拖延时间,孩子自最后一次遭受虐待起,过了一天多才被送往医院。


此前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一审法庭指出:“难以想象,这名孩子在被亲生父亲长期虐待过程中所经历的恐惧与痛苦有多大”,“金某至今仍在提出难以令人信服的辩解。”法庭并补充称:“据称孩子慢性疾病的进展风险显著升高,其精神创伤也必须加以评估。”


金某一方主张:“目前正与妻子进行离婚诉讼,如若给予机会,金某及其母亲将努力弥补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帮助其恢复并过上正常生活。”在本次上诉审中,法院最终对其减刑。



目前,这名孩子暂居于儿童保护设施,今后其去向将根据相关诉讼结果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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