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赋予当事人停工权等措施,保障学生安全”

一项能够保障光州地区现场实习学生安全的条例议案已被提出。


光州广域市议员 Lee Myeongno 为了保障现场实习学生的安全,提出了将《产业安全保健法》第52条所适用的作业中止权纳入其中的《光州广域市高中现场实习运营及支援条例部分修正案》。


Gwangju市议员 Lee Myeongno 提出《高中现场实习运营条例修正案》 View original image

该条例草案将以培养产业领域人才为目的而设立、运营相关学科的一般高中纳入适用对象,并规定作为现场实习当事人的学生可以拒绝或中止现场实习等内容。


其主要内容包括:▲新增将以培养产业领域人才为目的而设立、运营相关学科的一般高中作为适用对象 ▲参加现场实习的学生在存在发生产业灾害或身体、精神损害风险的情况下,可以拒绝或中止现场实习并进行替代,且当现场实习企业和校长接到相关报告时,须采取保障安全与保健所需的措施 ▲教育监应制定方案,使家长、地方社会人士、毕业生等能够积极参与现场实习。


该议员表示:“近期电影《下一位小熙》所涉及事件引发了众多国民的动摇和关注。鉴于此,当现场实习生在实际工作场所被指示从事或不得不从事存在产业灾害风险的作业时,有必要使其能够拒绝或中止该作业,从而在实际事业场所更广泛地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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