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告诉你丈夫和孩子” 40多岁男子强奸未遂被判实刑
一名通过熟人结识女性并将其带到汽车旅馆企图实施强奸的40多岁男子被判处实刑。
光州地方法院第11刑事部(审判长 Ko Sangyoung)21日以强奸未遂罪名,判处被告A某(45岁)有期徒刑2年。
同时还下令其完成40小时的性暴力治疗项目。
A某因2021年在光州广域市西区一汽车旅馆内企图强奸通过熟人结识的女性B某未遂,被移送审判。
A某在歌厅经熟人介绍认识了B某,当天便将其带到汽车旅馆,强行脱去其衣物,企图发生性关系。
B某恢复意识后奋力挣扎抵抗,A某则以“你是不是把我当成好欺负的人”“我要告诉你丈夫和孩子”为由进行威胁,但最终未能得逞。
A某辩称,“并不存在殴打或威胁”“是在双方合意下自然而然地尝试发生性关系,对方表示拒绝意向后就中止了行为”。
合议庭表示,“根据依法采纳的证据,可以认定被告人的公诉事实成立”,“从强奸未遂犯罪的经过和手法等来看,罪质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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